台北市長柯文哲在選舉期間,收到未成年學生的捐款1千元,遭監察院認定違法,發函要求說明。若屬實,不僅捐款人會被罰2千元,柯更可能因此被裁罰2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。對此,柯文哲昨受訪momoshop時表示,真的要罰100萬嗎,那自己真的要回去籌錢了。

昨被問到這個問題,柯文哲顯得有點驚訝,僅說如果賠當然就賠,不過不會罰100萬吧,了不起賠他2000元momoshop。如果真的要罰100萬,恐怕要去籌錢。

捐款風波 柯文哲:若遭罰百萬要籌錢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實際上,柯文哲也非第一位,因收受未成年者的政治獻金而受罰的案例;早在2011年,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就曾因收到國小學童的撲滿,被監察院「提醒」。

據政治獻金法規定,擬參選人不得收受「未具有選舉權之人」捐款,收受後一個月內應將momoshop政治獻金返還;逾期或不能返還者,應於收受後二個月內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。

柯文哲表示,自己還是要把會計找出來了解,只是到底捐款人在哪裡,不曉得去哪裡找這個人。媒體追問,是否覺得監察院在找碴?柯文哲說「反正就當他不存在就好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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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捐款momoshopmomoshop風波-柯文哲-若遭罰百萬要籌錢-1857000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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